劳动合同期满后,如果劳动者还在原来的用人单位工作,而原用人单位没有表示反对,那就相当于双方都同意按照原来的条件继续履行劳动合同。
在这个期间,双方实际上是存在劳动关系的。
要是用人单位没有合理的理由就终止这种事实劳动关系,这是违法解除,得给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赔偿金的标准是经济补偿标准的两倍,经济补偿是按照劳动者在单位工作的年限来算的,每满一年就支付一个月工资。
另外,在没有续签劳动合同的这段时间,用人单位有支付双倍工资的风险。
从用工开始超过一个月但不满一年还没和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就得每月给劳动者支付两倍的工资。
所以,建议尽快和用人单位商量续签的事情,把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确定清楚,这样能避免可能出现的法律风险。
比如,员工在原劳动合同期满后继续工作,原用人单位一直没说什么,后来突然要终止劳动关系,这种情况下用人单位就可能面临支付赔偿金和双倍工资的法律责任。
2025-04-02 18:58:08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