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司法实践里,存在不少对取保候审有利的情形。
要是当事人可能被判处管制、拘役或者能独立适用附加刑,鉴于其人身危险性比较小,就有机会被取保候审。
若当事人可能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但采取取保候审不会导致社会出现危险情况,像犯罪情节较轻、有悔罪表现、平时表现一直良好等,同样有可能被批准取保候审。
还有,要是当事人患有严重疾病,生活没办法自理,或者处于怀孕状态,又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同时采取取保候审不会引发社会危险,也会被纳入考虑范围。
另外,当羁押期限到了,可是案件还没有办结,此时需要采取取保候审措施的,也会被适用。
总之,能不能取保候审要全面考量犯罪的性质、情节以及当事人的社会危险性等多方面因素。
比如,有个员工犯罪情节比较轻微,平时在单位表现也不错,并且犯罪行为没有对社会造成太大危害,这种情况下就有可能符合取保候审的条件。
(1)司法实践中,有好些情况对取保候审比较有利。
(2)比如说,要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能被判处管制、拘役或者能独立用附加刑,那因为他们人身危险性相对不大,就有可能被取保候审。
(3)再比如说,要是可能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但采取取保候审不会有社会危险,像犯罪情节轻、有悔罪表现、平常表现不错这些,也有被批准的可能。
(4)还有啊,患有重病、生活没法自理,或者是怀孕了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只要采取取保候审不会有社会危险,也在考虑范围。
(5)另外,要是羁押期限到了,可案子还没办完,需要用取保候审,也会这么做。
(6)总之,能不能取保候审得综合考虑犯罪的性质、情节,还有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社会危险性等好多方面的因素。
(7)这就好比盖房子,得把各种材料都考虑周全,才能盖出结实又合适的房子,取保候审也是一样,方方面面都得顾及到,才能做出最恰当的决定。
1、在司法实践中,存在多种情形对取保候审颇为有利。
2、其一,若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能被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鉴于其人身危险性相对较低,故而有可能被取保候审。
3、其二,当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能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但采取取保候审措施不会引发社会危险性时,例如犯罪情节较轻、有悔罪表现且平时表现良好等情况,也有被批准取保候审的可能。
4、其三,对于患有严重疾病、生活无法自理的,或者怀孕以及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若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同样会被纳入考虑范围。
5、其四,倘若羁押期限已满,然而案件尚未办结,此时需要采取取保候审措施的,也会予以适用。
6、总之,关于能否取保候审,需要全面综合考量犯罪的性质、情节以及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社会危险性等诸多方面的因素,不能仅仅依据单一因素来判定。
(一)从司法实践来看,有不少情况对取保候审比较有利。
(二)一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要是可能被判处管制、拘役,或者能独立用附加刑,因为他们人身危险性相对小,就有可能被取保候审。
(三)二是可能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但采取取保候审不会有社会危险性的,像犯罪情节轻、有悔罪表现、平常表现不错等,也可能获批。
(四)三是患有严重疾病、生活没法自理,或者怀孕、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会有社会危险性的,也在考虑范围内。
(五)另外,羁押期限到了,案件还没办完,需要用取保候审的,也会被采用。
(六)总之,能不能取保候审得综合考虑犯罪性质、情节,以及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社会危险性等多方面因素。
1.从司法实践来看,存在多种情形对取保候审较为有利。
2.其一,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若可能被判处管制、拘役或者单独适用附加刑,因其人身危险性相对不大,能够被取保候审。
3.其二,可能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但若采取取保候审不会引发社会危险,比如犯罪情节较轻、有悔罪表现且平时表现良好等,也有可能获批。
4.其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无法自理,或者怀孕、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会产生社会危险的,同样在考虑范围内。
5.其四,羁押期限已满,但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也会被适用。
6.总之,能否取保候审要综合考虑犯罪性质、情节以及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社会危险性等多方面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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