另一半下落不明怎样离婚

江苏 - 苏州 离婚
1位律师回复

黔西南法务团

地区:江苏 - 苏州

法律分析:


1、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提出离婚诉讼。如果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如果被宣告死亡,夫妻关系自动解除。2、夫妻一方下落不明,可以向法院申请宣告失踪,或者申请宣告死亡,经过一定期限还是了无音讯,法院或作出宣告失踪或者宣告死亡。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律师提示:


以上是为大家整理的“另一半下落不明怎样离婚”相关内容。问题类似求解决,点击页面咨询按钮即可咨询海量在线律师。您头疼的正是我们擅长的,专业人士随时协助您正确维权。


相关补充1:


结婚时给女方的彩礼和三金,离婚时能要回来吗


如果按照习俗给女方的彩礼钱,没有出现“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及“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情况,一般是不能要求返还的,彩礼一般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离婚时不予分割。


相关补充2:


怎么调整离婚协议抚养费


变更离婚协议书的抚养费应另行起诉


要求增加抚育费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或母有给付能力的,应予支持:


(1)原定抚育费数额不足以维持当地实际生活水平的;


(2)因子女患病、上学,实际需要已超过原定数额的;


(3)有其他正当理由应当增加的。

2023-02-22 16:33:14 回复
查看更多
其他人都在看:
苏州律师 婚姻家庭律师 北京婚姻家庭律师 更多律师>

想获取更多婚姻家庭资讯

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