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概念不同
要约是希望和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承诺是要约人同意要约的意思表示。
(二)、意思表示要件不同
1、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束。
2、承诺对要约内容作出非实质性变更的,承诺有效;要约人及时表示反对或要约表明承诺不得对要约内容作出任何变更的除外。
(三)、生效不同要约采到达主义:要约到达受要约人时生效。
承诺应当以通知方式作出,承诺通知到达要约人时生效;根据交易习惯或要约表明可以通过行为作出承诺除外。
承诺不需要通知的,根据交易习惯或要约要求作出承诺的行为时生效。
(四)、撤回、撤销不同
双方在订立合同的过程中需要双方进行协商,法律上分为要约和承诺,两者虽然之间有必然的联系,但是两者之间又存在不同的地方,区别在于定义不同、意思表达的要件不同、生效的时间不同和撤销方式的不同。
2021-08-20 08:18:13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