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昊律师主办律师
北京市盈科(海淀区)律师事务所
擅长:合同事务,房产纠纷,刑事辩护
洪昊律师,中共党员,法律硕士。自2009年起从事法律实务工作,现为执业律师,拥有十余年一线法务与诉讼实战经验,专注于民商事争议解决与刑事辩护领域,累计办理案件标的额高达数十亿元,深受客户信赖。在民商事诉讼与仲裁方面,擅长处理各类合同纠纷,覆盖买卖合同、借贷、服务合同、建设工程等多个领域,实务经验丰富,具备出色的法律分析与应对策略能力。同时,在婚姻家事领域也具有扎实办案基础,曾成功处理多起离婚、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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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过过错的员工死亡,单位能向其配偶追偿吗

甘肃 - 嘉峪关 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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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昊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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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北京

一,不可以,  
1,负有重大过错的员工死亡的,用人单位可以要求赔偿,但是赔偿的主体是,造成损失的当事人,而不是配偶;  
2,而且用人单位需要有充分的证据证明是由于劳动者操作失误造成的,才可以在规定的范围内,要求其承担赔偿责任;  
3,员工造成的失误,不影响其死亡后的待遇享受,企业应根据员工的死亡时间来确定职工是否因工死亡,并给付其家属相应的死亡待遇。  二,《工资支付暂行条例》的规定:  第十六条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2021-05-07 08:16:35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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