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身损害案件,诉讼费是如何计算的?

河南 - 开封 行政诉讼
1位律师回复

涉外法律服务

地区:河南 - 开封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主要由两部分构成,一是案件受理费,二是其他诉讼费用
房产案件属于财产案件,其案件受理费按照争议的金额以一定的比例缴纳:
争议金额不满1000元的,每件交50元;
超过1000-50000元的部分按4%交纳;
超过5万-10万的部分按3%交纳;
超过10万-20万的部分按2%交纳;
超过20万-50万的部分按1.5%交纳;
超过50万-100万的部分按1%交纳;
超过100万的部分按0.5%交纳。
除了缴纳案件受理费外,还要交纳其他诉讼费用,包括勘验费、鉴定费、公告费;证人、鉴定人和翻译人员出庭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补贴;采取诉讼保全措施的申请费和实际支出的费用;执行判决、裁定或者调解协议所实际支出的费用等。

2021-04-29 15:38:37 回复
查看更多
其他人都在看:
开封律师 行政类律师 北京行政类律师 更多律师>

想获取更多行政类资讯

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