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名进城务工人员,昨天晚上独自一人出去吃饭,看到路边停靠了一辆很漂亮的电动车,一时起了贪念将车盗窃并开上路行驶,事后不久又后悔这种行为,于是将电动车扔到了路边,这么做是否构成盗窃罪?

安徽 - 安庆 交通事故赔偿
1位律师回复

劳工权益顾问团

地区:安徽 - 安庆

您好,只要被害人丧失了对财物的控制,就应认定行为人取得了财物,虽然您盗窃了电动车又把它扔在路边,但是电动车的所有人已经失去了对电动车的控制,这个应该认定盗窃既遂,而且盗窃罪的起点金额是一千,一个新的电动车价值金额应该在一千以上,因此应该认定为盗窃罪。您可以结合您的实际情况,详细咨询我们律师。

2021-03-30 20:39:31 回复
查看更多
其他人都在看:
安庆律师 交通事故律师 北京交通事故律师 更多律师>

想获取更多交通事故资讯

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