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方当时是去参加公司的聚会,喝醉酒后,自己驾驶汽车回家,因为天色很晚,没有注意到有路人,通过马路,撞死了路人,男方直接驾驶汽车回家,男方的行为是否属于交通肇事罪,对于交通事故的责任,一般是要如何进行划分呢,保险公司和肇事者都不肯赔偿,受害者要怎么维护自己的权益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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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1、建议将肇事车辆的车主、司机和车辆购买保险的保险公司一起起诉到法院;2、根据交警做出的责任认定、法医做出的伤残鉴定结论进行索赔;3、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 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精神损害赔偿、残疾辅助器具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4、赔偿比例依据交警部门作出的事故责任认定书为准; 5、对方是机动车的,只要你方不是全责,保险公司就会在交强险范围内优先承担赔偿责任,超出部分按照事故责任认定的比例来承担;6、具体的赔偿标准建议委托并计算相关的赔偿金额

2021-03-08 19:22:58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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