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人准备要把财产赠与给老闺女了,但是发现老闺女后期没有履行赡养的义务就决定要去撤销是否是可以的呢?对于赠予合同的撤销有哪几种情况呢?

河北 - 唐山 收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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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上规定赠与合同的撤销有两种,一种是任意撤销权,一种是法定撤销权。任意撤销权,只能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行使。因老人已经对财产赠与作出了赠与公证,不能再行使任意撤销权;法定撤销权,即使在赠与财产的权利已经转移,但具备以下情形的,赠与人仍然可以行使撤销权:1、受赠人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宾亲属的;2、受赠人对赠与人有而不履行的;3、受赠人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的。本案中老人的老闺女不履行赡养义务,老人是可以行使法定撤销权的。

2021-03-03 18:11:01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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