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去向其他公司签订了一项合作,但是因为一些原因我们这边违约了,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吗?

浙江 - 宁波 劳动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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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谈判是为实现某项交易并使之达成契约的谈判。所谓合同,必须具有最基本的“要件”,即“标的、费用、期限”。一旦这几个要件达成协议,合同谈判也就“基本”结束。 合同谈判的要点主要是合同的主要元素,主要有下列内容:1、合同标的2、合同标的的数量与质量3、双方权利义务4、收费数额与方式5、商品或服务交付的数额和方式6、违约责任、解除条件7、争议解决条款、间8,和地点; 关于违约金,也不得随意设定,根据《合同法》第114条第2款规定:“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减少。”

2020-12-25 17:38:11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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