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构成职务侵占罪的,可以根据下列不同情形在相应的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1)职务侵占数额达到1 万元的,可以在三个月拘役至六个月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2)职务侵占数额达到10万元的,可以在五年至五年六个月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2.在量刑起点的基础上,可以根据职务侵占数额等其他犯罪事实增加刑罚量,确定基准刑: (1)职务侵占数额超过1万元的,每增加1300至1600元,可以增加一个月刑期确定基准刑; (2)职务侵占数额超过10万元的,每增加5千至1万元,可以增加一个月刑期确定基准刑。 3.罪中量刑情节 侵占用于预防、控制突发传染病疫情等灾害款物的,增加基准刑的30%以下确定基准刑。
2020-11-05 08:11:00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