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初我们夫妻双方协商离婚的时候已经签订了离婚协议,协议里也有涉及财产关系的部分,但是现在对方反悔,我就到法院起诉了,法院是否是按照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的约定作出判决的?

浙江 - 温州 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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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协议中涉及财产关系的条款是附生效条件的协议,在双方同意离婚或者判决离婚的条件下应当认定其效力。离婚协议中财产分割的前提是,即如果离婚,应当按双方约定分割财产。财产分割协议的成就条件即离婚。但离婚财产分割协议所附生效条件,不同于一般意义上的附生效条件,因为其成就需要离婚双方当事人的合意,任何一方均可决定其是否成就,可以单方面使财产分割协议不产生约束力且不会承担任何法律责任。除非有可变更或可撤销的情形,否则,人民法院在判决离婚的情况下,应当将协议作为分割夫妻财产的重要证据,即法院要按照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的约定作出判决。

2020-09-11 19:17:5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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