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昊律师主办律师
北京市盈科(海淀区)律师事务所
擅长:合同事务,房产纠纷,刑事辩护
洪昊律师,中共党员,法律硕士。自2009年起从事法律实务工作,现为执业律师,拥有十余年一线法务与诉讼实战经验,专注于民商事争议解决与刑事辩护领域,累计办理案件标的额高达数十亿元,深受客户信赖。在民商事诉讼与仲裁方面,擅长处理各类合同纠纷,覆盖买卖合同、借贷、服务合同、建设工程等多个领域,实务经验丰富,具备出色的法律分析与应对策略能力。同时,在婚姻家事领域也具有扎实办案基础,曾成功处理多起离婚、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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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带着专利来我这公司的,所以我刚开始的时候签的不是劳动合同,而是保密协议说是如果出现了什么问题,这个是有法律效力的吗,怎么规定的

西藏 - 山南 劳动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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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昊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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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北京

(1)劳动合同保密协议是不一样的,只要你签了保密协议,保密协议符合生效要件那么就具有法律效力,但是如果部分内容违背法律规定也可以视为部分无效。  
(2)根据《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用人单位应该自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之日起一个月内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超过一个月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的,工资双倍计算。超过一年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的视为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工资双倍。  
(3)你可以主张:补发双倍工资差额  
(4)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  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第十四条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2020-04-10 21:44:2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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