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跟他人签了协议把将自己的房赠予他人但未经过户可否能够撤销怎与协议

广西 - 桂林 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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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这个问题,答案当然是不能撤销。原由有以下几点:
即使男方后悔离婚协议书上关于赠与闺女的财产,但是这种情况真的无后悔药可吃了。以法理学角度解释,离婚协议商定的将共有的财产归娃儿所有,这是一种以解除两方身份关系目的赠与做法。更具体说来是离婚协议主要是为解除两方婚姻关系的目的而设定,是特定身份关系当事人之间的、有目的的赠与,并不违背法律的限定,具有肯定的道德义务性质,也属一项诺成性的商定。因此,在离婚爸妈两方婚姻关系事实上因离婚协议得以解除,且离婚协议的其它内容已经履行的情况下,应当视为赠与财产的目的已经实现,故其赠与房屋做法依法不能随意撤销。所以,夫妻共有财产赠与娃儿有别于普通民事主体之间的赠与,这种赠与表面上也体现了赠与的“无偿”特性,事实上上往往与爸妈对娃儿的抚养义务及其它附随义务紧密相连。
如果赠与人可随意撤销赠与,一是违背了诚实信用的基本原则;二是违背了当代契约签字奏效的原则;三是恶意利用赠与的撤销达到既离婚又占有财产的目的,给娃儿或正室偶导致了经济损失和新的精神伤害,也给法院增加了诉累,因此惹起的社会负面影响显而易见。
因此,男女两方在离婚时商定将夫妻共有财产赠与娃儿,也隶属两方对财产分配达到的一致协议,后悔一方无证据证明所达到的协议存在欺诈胁迫情形的,依法不应予以变换撤销。
上诉就是离婚协议共有财产赠予娃儿可否能够撤销的回答,望采纳。

2019-07-08 23:09:54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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