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跟一家加工工厂签订了劳动合同,他们每个月必须给我们供应3000个包包,我们这边是包包专卖店的,但是这两个月他们都没有按要求去做,数量只剩500个,大大降低了我们的供货源,很多顾客预定了,因为等的时间太久,都纷纷退单,公司损失了50多万,现在我这边拿合同出来,违约金我们没有写金额的

广西 - 南宁 劳动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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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产维权法务

地区:广西 - 南宁

您好,按合同约定履行,(3)一般情况下,违约责任通常表现为两种形式,一种是按照合同约定要求对方支付违约金,另一种是要求对方赔偿你因此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违约金和直接经济损失只能主张一项,不能同时要求双份赔偿。那么对于违约金来说,数额应当以合同约定的数字为准。按照法律规定,违约金数额不得超过合同标的额的30%,超出的部分无效,违约金约定的数额过高的,违约方可以要求适当减少。如果合同约定了违约金,那么你可以根据合同约定主张,如果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数额的,你只能主张赔偿因此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对于直接经济损失来说,这个损失的项目和数额,是需要由你方来举证的。基于谁主张谁举证原则,能够证明因此遭受的直 接经济损失的项目和数额即可。

2019-07-04 22:27:25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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