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中父亲去世,亏欠他人债务,子女需要替父亲还吗?家中有三个孩子,老大和父亲生活在一起,曾使用过债款,但遗产给了老三,老三未使用过债款,如果需要还债,谁还?遗产若不够还贷,还需要继续偿还吗?

新疆 - 哈密 遗产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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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选辩护团队

地区:新疆 - 哈密

您好,有遗产的,需要在遗产价值范围内还债。子女的个人财产不用来还债。
1.若因家庭成员共同生活共同经营而欠下的债务,家庭成员就必须付连带责任
2.若其债务是因个人使用,就不需要付连带责任。
3.若家庭成员继承了财产,须以所继承财产偿还。法律上的债因为债务人的死亡而消灭,死亡之后在法律上就没有偿还的义务了。但是如果债务人留有遗产的,就应该从你所继承的遗产中扣除相应的债务。如果遗产不足以清偿的,你也没有继续清偿的债义务,仅以你所继承的份额为限。

2019-06-16 21:53:4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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