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工留薪期间公司不让在公司吃住,在外面吃住后,按规定可以报销吗外面吃住的,可以要求?
[律师回复] 关于停工留薪期间在外吃住的费用报销问题,我为您分析如下: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3条规定,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用人单位按月支付。但法律对食宿费用报销没有明确规定,这属于福利待遇范畴。实务中需要看几个关键点:
1. 公司是否有明确的规章制度规定停工留薪期的食宿安排
2. 停工留薪前您是否享受公司提供的食宿福利
3. 公司不让在单位食宿的具体原因是否合理如果停工留薪前您一直享受公司提供的免费食宿,那么停工期间公司突然取消这项福利可能涉嫌变相降低待遇。建议您:
1. 先查阅公司规章制度或劳动合同中关于福利待遇的条款
2. 与公司人事部门沟通,要求说明取消食宿的理由
3. 保留好在外食宿的票据凭证若协商不成,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主张相关费用。但要注意,仲裁时需举证证明该福利属于您应得的待遇范围。建议您先与公司友好协商,同时做好证据收集工作。如需进一步帮助,可以带着具体材料来详细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