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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职工遭遇工伤后,应及时要求单位向当地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若单位未在规定时间内申请,职工本人或其近亲属可自行申请,以确保后续能正常报销赔偿项目。 (二)治疗过程中,要留意费用是否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保存好相关费用凭证。 (三)如需配置辅助器具,要按照规定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后进行,保留好费用票据。 (四)单位应按规定支付停工留薪期工资福利待遇,若未支付,职工可与单位协商,协商不成可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以及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基金支付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