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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北京公司解散律师-张雄涛律师
    北京风展律师事务所 北京市东城区交道口东大街101号2层211
    5.0

    来自137人评价

    帮助人数:2746
    #律师标签:有团队,主任律师,办过大案,有顾问单位经验,丰富的专业经验,大型企业服务经验
    139-1124-0650

    咨询请说明来自律图

    更多> #律师简介:张雄涛律师,中共党员,北京风展律师事务所党支部副书记、执行主任。具有律师、美国注册法务会计师、高级企业合规师等资格。现任北京市东城区律师协会代表,东城区律师协会理事会理事、北京市律师协会并购重组委员会委员等职务。代理的李某诉天某刑事附带民事赔偿案,荣获2019—2021年度北京市法律援助优秀案例。张雄涛律师自执业以来,在金融证券,税务,合同,债权,公司等民商领域有着非常丰富的专业经验。
    私人律师服务
    1、各类公司纠纷和合伙企业纠纷的诉讼代理;
    2.公司设立、股权转让、投融资、并购、股权激励、保密和竞业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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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北京公司解散律师-杨威律师
    北京市君益诚律师事务所 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北路38号泰康金融大厦3601室 北京市君益诚律师事务所
    5.0

    来自41人评价

    帮助人数:871
    #律师标签:有团队,涉外代理经验,办过大案,会外语,有顾问单位经验,丰富的专业经验,大型企业服务经验
    137-0112-2894
    更多> #律师简介:资格与资质1996年,杨威律师毕业于北京大学法律学系,所修专业是法学和国际经济法,同时取得法学学士学位。2006年,杨威律师考试获得国家法律职业资格,2008年取得律师执业资格。此外,杨威律师还具有中国证券从业资格(通过了证券基础知识、证券发行与承销、证券投资基金和证券投资分析四门考试和《证券从业人员专业水平一级证书》)和中国期货业从业资格。业务专长:公司管治与并购、资本市场、海商、国际贸易和国际投资、政府采购与招投标、知识产权保护、劳动(人事)关系和争议解决机制主要业绩:杨威律师曾担任过政府部门、国有全国性经济类报刊、国有大型事业单位、中央国有重点大型集团、地方大型国有企业等的常年法律顾问。在非诉讼领域,杨威律师提供过法律服务实例:与国有事业单位合作开发建设房地产;中外合资航空公司的设立;境外上市的公用公司并购境内企业的尽职调查;外商直接投资大型零售、批发商业企业;中国企业境外投资;采矿权;政府采购;招投标;工业用地转让;广告侵权等。在争议解决机制方面,杨威律师熟悉相关常设仲裁机构的仲裁规则,曾分别在香港国际仲裁中心和北京仲裁委员会代理过商事仲裁案件。在诉讼代理领域,杨威律师代理过在最高人民法院申请再审的案件,亦在各级人民法院成功代理过民事诉讼(一、二审)案件、行政诉讼(一、二审)案件和刑事诉讼(一、二审和抗诉二审)案件。在2006年初,杨威律师参加了铁道部兰州专案组调查有关证券犯罪的工作。在《企业破产法》实施后,杨威律师代理过向破产管理人主张取回权的新型诉讼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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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北京公司解散律师-姚金阳律师
    北京乾成律师事务所 北京
    0.0
    帮助人数:6
    #律师标签:有团队,涉外代理经验,办过大案,有政治职务,高学历,有顾问单位经验,丰富的专业经验,大型企业服务经验,专利代理经历
    185-1339-7715
    更多> #律师简介:,从仲裁立案到执行、撤销仲裁裁决、不予执行仲裁裁决等程序;业务领域涉及债权债务、房地产与建设工程、能源与矿产、金融借款、融资贸易、公司增资/股权转让/变更登记、其他合同相关(涉及游戏开发、广告发布、装饰装修、居间、租赁、国际贸易、航空运输等)、专利侵权与权属确认等多类型纠纷。姚金阳律师从业以来,代理诉讼仲裁案件百余起,参与案件两百多起,兢兢业业的工作态度、耐心负责的沟通方式,得到了当事人诸多好评。诉讼仲裁代理案件类别包括:(1)2016-2018代理某国企下属天津公司与天津某钢材公司土地、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天津高院重审二审改判);(2)2016-2019代理被申请人中央军委某管理处、北京某房地产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仲裁案、撤销裁决案(标的5亿元,减损1亿元);(3)2017-2022代理中铁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最高院、贵州省高院、遵义市中院,执行回款1.04亿余元);(4)2018-2023代理国资委下属湖南某矿业公司财产损害赔偿纠纷一审、二审、重审、再审案(最高院、湖南省高院、娄底市中院,标的8200万余元,全面胜诉,法院驳回对方全部请求);(5)2017-2021代理某投资公司与标的公司某投资管理公司及其股东某投资集团公司请求变更公司登记纠纷案(一、二审均胜诉);(6)2020-2023代理深圳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与某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等企业借贷纠纷案(金额3000万元,胜诉,执行和解)。公司法律事务方面,参与部分国有企业常年法律顾问业务处理,起草修改合同、调研出具法律意见经验丰富。对于企业间各类交易、股权投资协议等的草拟与风险预防、商业谈判以及尽职调查方面有着相当的法律经验。此外,姚金阳律师掌握较多与企业有关的财务、税务、商标、管理等专业知识。姚金阳律师思维敏捷,法律专业知识娴熟,办案经验丰富,精通各种法律法规;熟悉各类公文、法律文本的书写;具有较强的表达、沟通能力和判断能力及逻辑分析能力;擅长与人交往,有较好的团队精神,为当事人争取合法利益,深得当事人好评。对当事人来说一个小案子可能就是一生的大案子,用专业、专心的态度服务好每一位委托人是本人服务宗旨。由于工作时间繁忙,经常出庭办案、出差,不可能时刻盯在网上回复您的问题,如果问题紧急建议直接拨打电话,希望给您满意的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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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北京公司解散律师-北京嘉潍律师事务所事务所
    北京嘉潍律师事务所 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56号E1、E2栋嘉律师大楼
    0.0
    帮助人数:150
    #律师标签:有团队,主任律师,涉外代理经验,办过大案,高学历,有顾问单位经验,丰富的专业经验,大型企业服务经验,专利代理经历
    132-6160-1283
    更多> #律师简介:嘉潍律师事务所是全国优秀律师事务所,成立于1998年,是一家以商事金融和争议解决为主业的特殊普通合伙律师事务所,是全球领先的法律风险评估机构、国际一流的商业及金融法律服务提供商、卓越的争议解决法律专家。嘉潍律师事务所总部设于中国首都北京,地理位置优越,交通便利、环境优美,目前拥有上海、南京、福州等六家分所,全国总人数近400人,北京总所拥有两栋独栋办公楼,建筑面积近6000平方米,是一家以高科技手段为支撑、管理规范的综合性律师事务所,致力于为全球客户提供专业而卓著的法律服务、具体可行的法律意见。嘉潍所以帮助客户管理风险、促进交易、解决争议为己任,以促进法律正确实施,维护客户合法权益为使命,以成为世界一流的法律服务机构为愿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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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当贵司营业执照不再使用时,务必依法及时注销。否则,后果严重:股东将列入失信名单,营业执照吊销将限制公司及法定代表人、直接责任人,若出资人或股东未依法清算,还需承担企业债务连带责任。请务必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时办理注销手续。 #公司经营 1400次阅读
  • 公司在解散前需发布公告,告知债权方、股东、雇员等解散计划详情,以便各方作出合理决策。但公司宣告解散并不等同于完成公告程序,特殊情况下可能直接启动解散流程,如企业无法持续经营或管理层决定立即终止运营。 #公司经营 1328次阅读
  • 公司完成税务注销后,若工商注销未能完成,将面临营业执照被吊销的风险。根据公司法规定,解散公司需同时完成税务和工商注销。完成税务注销后,仍需继续工商注销程序,否则将承担法律后果。建议尽快联系相关部门,完成剩余注销手续,以避免不必要的法律纠纷。 #公司经营 1034次阅读
  • 在公司破产清算过程中,通常不需要所有股东签署确认。清算的决定可以通过股东会或股东大会进行,只需获得超过三分之二表决权的股东同意即可。一旦决定解散公司,应迅速启动清算程序。只有在完成合法、规范的清算后,方可进行注销登记。因此,公司破产清算不需所有股东签字,但需确保清算过程合法合规。 #公司经营 1150次阅读
  • 当公司实缴注册资金耗尽,面临破产时,应妥善处理注册资本的处置事宜。这既体现股东责任上限,也是履行债务的基础。有限责任制下,股东责任限于其认缴和实缴的投资额,注册资本成为股东责任极限。因此,应依法清算,确保债务公平清偿,保护债权人利益。 #公司经营 1367次阅读
  • 离婚时,如男方注销了其拥有的工厂,首先要确认注销是否合法。合法注销意味着公司不再承担法律责任。但如存在违法行为或债务未清,股东和实控人可能需担责。我国《公司法》要求公司在注销前进行清算,确保债务得到妥善处理。因此,女方可依法追究男方的责任,确保权益不受损害。 #公司经营 1382次阅读
  • 公司解散的法定情形包括: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被撤销,法院判决解散,以及因公司合并或分立需要解散。其中,因合并或分立解散无需清算。这些情形通常由法律明确规定,公司在面临解散时,应依照相关法规和程序进行。 #公司经营 925次阅读
  • 代理方: 原告 结果: 胜诉
    我的价值:被执行人XX科技技术开发(北京)有限公司无财产可供执行,申请执行人常XX找到梁雷律师,梁雷律师经过诉讼追加股东耿XX、娄XX,前股东王XX对被执行人承担补充责任,最终法院判决王XX、耿XX、娄XX分别在680万元、100万元、100万元范围内对被执行人不能清偿的部分承担补充赔偿责任 详细案情>

  • 代理方: 原告 结果: 胜诉
    我的价值:欧阳XX与XX科技技术开发(北京)有限公司、王XX、耿XX、娄XX追加、变更被执行人异议之诉一案(被执行人XX科技技术开发(北京)有限公司无财产可供执行,申请执行人欧阳XX找到梁雷律师,梁雷律师经过诉讼追加股东耿XX、娄XX,前股东王XX对被执行人承担补充责任,最终法院判决王XX、耿XX、娄XX分别在680万元、100万元、100万元范围内对被执行人不能清偿的部分承担补充赔偿责任) 详细案情>

  • 代理方: 被上诉人 结果: 胜诉
    我的价值:中小股东在公司属于弱势群体,当遇到公司僵局任人宰割时,应积极根据公司法的规定来维护自身的利益。而以上种种中小股东的权益保护,基本是通过先启动股东的知情权诉讼来掌握公司的基本情况,收集证据,以此来确定接下来的维权途径。因此,广大中小股东都需要紧握股东知情权的利器,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详细案情>

  • 代理方: 原告 结果: 胜诉
    我的价值:助当事人依法成功维权 详细案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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