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充李琦—高级律师 回复:这种情况需要结合具体事实来分析。虽然没有书面合同,但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口头约定的租赁关系同样受法律保护。关键要看双方实际履行情况。首先,建议您先整理这几方面的证据:租金支付记录、厂房使用证明(如水电费单据)、与房东的沟通记录等,这些都能证明租赁关系确实存在。其次,法律上房东不能随意要求租客搬走。即使没有约定期限,通常也视为不定期租赁,房东要解除需要提前合理期限通知(一般是一个月左右)。一周时间确实太短,可能不符合合理期限的要求。建议您尽快与房东沟通,说明法律上的权利义务。如果协商不成,可以准备好相关证据,通过调解或诉讼途径维权。需要的话,我可以帮您进一步分析证据材料。
南充李琦—高级律师 回复:根据劳动合同法第37条规定,劳动者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就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这是法律赋予劳动者的权利,不需要用人单位批准。您的情况属于合法行使解除权,单位无权强制要求您继续工作。建议您这样做:1. 确认您提交的离职通知是否有书面证据(如邮件、社交软件记录等),这是维权的关键。2. 可以再次与单位沟通,说明法律规定,要求办理离职手续。如果单位仍不同意,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3. 注意保存好考勤记录、工作交接材料等证据,以防单位克扣工资。4. 30日期满后,您可以直接停止工作。如果单位因此扣发工资,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建议先尝试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单位态度强硬,再考虑通过法律途径维权。需要的话可以进一步帮您分析具体维权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