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充李琦—高级律师 回复:您遇到的情况属于保管合同纠纷。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保管人应当妥善保管寄存物,并在寄存人要求返还时及时归还。建议您按以下步骤处理:首先,请整理好相关证据,包括:1.能够证明保管关系的凭证(如收据、聊天记录等);2.物品的价值证明(购买发票或鉴定报告);3.对方拒绝归还的证据(录音、短信等)。如果对方是正规寄存机构,可以先向市场监管部门投诉;如果是个人之间的保管,建议先通过居委会或派出所调解。调解不成的话,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对方返还物品或赔偿损失。这类案件的关键在于举证,建议您尽快收集和固定证据。如果物品价值较高(超过5000元),对方可能涉嫌侵占罪,还可以考虑向公安机关报案。需要的话,我可以帮您起草律师函或准备诉讼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