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充李琦—高级律师 回复:您好,关于医院见习是否需要签订合同的问题,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分析:首先,如果是医学院校安排的临床实习,通常属于教学环节的一部分,这种情况下一般不需要单独签订劳动合同。但学校与医院之间会有教学合作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如果是个人自行联系的见习,建议最好签订书面协议。因为根据《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只要存在事实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就应当订立书面合同。即使不构成劳动关系,签订协议也能明确见习期限、工作内容、补贴标准等重要事项,对双方都有保障。实践中常见的情况是:短期见习(如1-3个月)可能不会签正式劳动合同,但建议至少要有见习协议;长期见习(超过1个月)则更应当签订书面协议。建议您可以先与医院沟通确认见习性质,如果是教学实习可以要求学校出具相关证明;如果是自主见习,务必要求签订书面协议明确权利义务。同时注意保留工作记录、考勤等证据,以防发生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