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充李琦—高级律师 回复:您好,关于失信被执行人购买高铁票的问题,我为您分析如下:根据现行规定,失信被执行人确实会被限制高消费行为,包括乘坐高铁列车。但具体执行中可能存在以下情况:1. 系统可能存在延迟或漏洞,导致出票成功但实际无法进站乘车。铁路部门与法院系统是联网的,在检票环节可能会被拦截。2. 不同级别的失信惩戒措施也有区别。如果是被采取限制消费令的失信被执行人,是明确禁止乘坐G字头高铁的。建议您: - 先确认自己是否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 如果已被列入,即使购票成功也建议不要贸然前往车站,以免耽误行程 - 可以尝试联系执行法院,了解具体的限制措施范围最稳妥的做法是尽快履行法院判决义务,申请解除失信名单。如果对执行措施有异议,也可以依法向执行法院提出书面异议。需要进一步咨询的话,可以告诉我您的具体情况,我会给您更有针对性的建议。
南充李琦—高级律师 回复:您好,关于您咨询的婚前房产加名后的分割问题,我为您分析如下:首先,婚前购买的房产原本属于您的个人财产。但婚后加上配偶名字的行为,在法律上视为赠与,房产性质就转变为夫妻共同财产了。在离婚分割时,法院一般会考虑以下因素: 1. 房产出资情况(首付、还贷来源等) 2. 婚姻存续时间长短 3. 双方对家庭的贡献 4. 是否存在过错方实践中常见三种处理方式: 1. 平均分割(各占50%) 2. 适当照顾出资较多的一方 3. 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后酌定比例建议您: 1. 先整理好购房合同、付款凭证等原始出资证明 2. 收集婚后共同还贷的相关证据 3. 如果涉及特殊情形(如父母出资等),需要补充相应证据如果双方能协商一致最好,协商不成再考虑诉讼解决。具体分割比例需要结合案件细节来判断,建议携带完整材料当面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