封云凯律师 回复:在离婚涉及女儿以及财产分配的问题上,主要涉及到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相关事宜,以下为你详细介绍: 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 确定夫妻共同财产范围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一般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具体包括: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除外;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分割原则 协议优先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只要双方的协议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损害国家、集体和他人的合法权益,尊重双方意愿进行分配,比如双方可以约定一方多分财产,另一方少分财产,或者将某些特定财产分给女儿等。 法院判决 :如果双方协议不成,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例如,在房产分割时,如果女儿跟随女方生活,法院可能会在分配房产时适当考虑女方和女儿的居住需求,将房产判给女方,由女方向男方支付相应的折价款。 特殊情况 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 :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一方存在过错 :如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等重大过错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该损害赔偿既包括物质损害赔偿,也包括精神损害赔偿,在财产分割时也会对无过错方进行适当倾斜。 女儿抚养及相关财产安排 子女抚养权归属 不满两周岁 :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但母亲有下列情形之一,父亲请求直接抚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者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亲要求子女随其生活;因其他原因,子女确不宜随母亲生活。 已满两周岁 :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法院会综合考虑双方的经济条件、生活环境、教育背景、子女与父母的感情等因素。例如,一方有稳定的收入、良好的居住环境且能够给予女儿更好的教育资源,而另一方存在不良嗜好或工作不稳定等情况,法院可能会将抚养权判给前者。 已满八周岁 :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在处理抚养权问题时,法院会询问女儿的意见,并将其作为重要参考。 抚养费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抚养费的数额,可以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一般可以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以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无固定收入的,抚养费的数额可以依据当年总收入或者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有特殊情况的,可以适当提高或者降低上述比例。 财产对子女的安排 夫妻双方可以协商将部分财产归女儿所有,比如为女儿设立教育基金、购买保险等。但这种安排需要明确约定并办理相关手续,以确保财产真正用于女儿的利益。例如,夫妻双方可以签订协议,将一笔存款存入专门为女儿开设的账户,用于女儿的教育、医疗等费用支出,并约定由直接抚养女儿的一方进行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