封云凯律师 回复:首先需要明确的是,农田即农村土地,其所有权归农村集体所有,村民享有的是土地承包经营权,而土地承包经营权能否继承需要分情况来看,与有无户口有一定关联: 家庭承包方式的耕地、草地和林地 耕地和草地 - 以家庭承包方式承包的耕地和草地,承包经营权不能继承。因为家庭承包是以户为单位进行承包的,当该户内的成员全部去世或者没有具有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的人时,承包合同终止,土地由发包方(村集体)收回。即使继承人没有户口,也不能继承此类土地的承包经营权。 - 例如,老张一家以家庭承包方式承包了村里的耕地,老张及其子女后来都转为非农业户口并迁出本村,当老张去世后,村里就会收回该家庭承包的耕地。 林地 - 林地的承包经营权可以继承。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规定,林地承包的承包人死亡,其继承人可以在承包期内继续承包。这里不要求继承人具有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和户口,只要在承包期内,继承人就能继续经营林地。 - 比如,老李承包了村里一片林地,在承包期内老李去世,他的儿子虽然已经将户口迁出农村,但仍可以在剩余的承包期内继续经营这片林地。 其他方式的承包 以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其他方式承包农村土地的,在承包期内,承包人死亡的,其应得的承包收益,依照继承法的规定继承;在承包期内,其继承人可以继续承包,不论继承人是否有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户口。 例如,某村通过招标方式将一片荒山承包给了外村人老王,老王在承包期内去世,他的儿子虽然户口不在本村,但可以在承包期内继续承包这片荒山,同时继承老王应得的承包收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