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充李琦—高级律师 回复:这个问题需要分情况来看,主要取决于房屋过户时的具体情况和双方约定。如果是婚内将夫妻共有的房产过户到一方名下,但双方没有特别约定的话,按照民法典规定,这套房子仍然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因为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原则上都是共有的,单纯的过户行为不会改变财产性质。但如果有书面协议明确约定过户后归一方个人所有,那就可以认定为个人财产。比如在过户时双方签署了财产协议,明确约定这套房子归登记方单独所有,这种情况下法律是认可的。建议如果确实想将房产转为个人财产,最好在过户时签订书面协议并公证。如果只是为了防止纠纷,保留好购房款来源证明、还贷记录等证据也很重要。需要更具体的操作建议的话,可以把你们的具体情况再说详细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