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充李琦—高级律师 回复: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规定,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劳动合同期限应当顺延至相应情形消失时终止。也就是说,单位不能以合同到期为由终止与您的劳动关系。具体来说,即使您的劳动合同在孕期到期,单位也必须将合同期限自动延续到哺乳期结束(哺乳期通常为婴儿满一周岁)。这是法律对孕期女职工的特殊保护。建议您:
1. 保留好怀孕证明、劳动合同等相关证据
2. 如果单位提出不续约,可以明确告知他们这是违法行为
3. 如果单位坚持不续约,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需要提醒的是,虽然法律有明确规定,但实际操作中建议先与单位友好协商。如果协商不成,再考虑通过法律途径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