封云凯律师 回复:外孙在这种情况下有可能继承外婆的遗产,以下为你详细分析: 可以继承的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条规定,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 在你描述的情况中,外孙的母亲(外婆的女儿)已经去世,外孙作为母亲的直系晚辈血亲,在法定继承的情形下,可以代位母亲继承外婆的遗产。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也就是说,原本母亲能从外婆那里继承到的那部分遗产,现在由外孙来继承。 不能继承的情况 存在有效遗嘱 :如果外婆生前立有合法有效的遗嘱,并且遗嘱中明确表示遗产由姨妈一人继承,或者将遗产留给了除外孙和姨妈之外的其他人,那么外孙就不能依据法定继承中的代位继承来获得遗产。因为遗嘱继承优先于法定继承。 丧失代位继承权 :根据法律规定,如果外孙存在故意杀害被继承人、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遗弃被继承人,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等情形,将丧失继承权,即使符合代位继承的条件,也不能继承外婆的遗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