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充李琦—高级律师 回复:关于外嫁女及其子女能否分得征地补偿款的问题,需要结合具体情况来分析。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和《妇女权益保障法》的相关规定,外嫁女只要户籍未迁出原集体经济组织,原则上仍属于该集体成员,依法享有同等权益。对于随母落户的子女,关键要看是否被认定为该集体经济组织成员。通常需要满足:1)户籍在该集体;2)实际在该集体生产生活;3)履行了集体成员义务。如果符合这些条件,子女也应享有分配资格。建议先核实当地村规民约的具体规定(虽然不能与法律相抵触),同时收集保留户籍证明、土地承包合同等证据。如果遇到拒绝分配的情况,可以先通过村委会协商,必要时可向乡镇政府反映或通过法律途径维权。这类纠纷在实务中较为常见,建议尽早准备相关材料,以便更好地维护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