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充李琦—高级律师 回复:关于您提到的担保人起诉问题,需要结合具体情况来分析: 1. 首先要看担保方式是一般保证还是连带责任保证。如果是连带责任保证,债权人可以直接起诉担保人;如果是一般保证,通常需要先向债务人追偿无果后才能起诉担保人。 2. 关于6年时效问题,民法典规定普通诉讼时效为3年,自权利人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受损之日起算。但如果是连带责任保证,时效可能从主债务履行期届满开始计算。 3. 如果在这6年间您曾向担保人主张过权利(比如发过催款通知),时效可以中断重新计算。建议您先整理下这些年与担保人的往来记录。 建议您: 1. 先确认担保合同类型和具体条款 2. 收集这6年间所有催收证据 3. 尽快采取法律行动,避免时效风险 如果证据充分,即使过了6年仍有可能通过诉讼解决,但需要具体分析案情。建议携带相关材料当面咨询,以便给出更准确的建议。
南充李琦—高级律师 回复:关于公家占用私人位置的赔偿问题,需要结合具体情况来分析: 首先需要明确几个关键点:占用的法律依据是什么?是临时占用还是长期占用?是否有正式的征收或征用手续? 如果是政府依法进行的征收或征用,根据《民法典》第243条,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补偿标准一般包括: 1. 被占用位置的市场价值 2. 因占用造成的直接损失 3. 必要的搬迁费用等 如果是未经合法程序的占用,您可以: 1. 要求对方出示占用依据文件 2. 协商合理的补偿方案 3. 协商不成可提起行政复议或诉讼 建议您: 1. 先收集证据(如占用前后的照片、权属证明等) 2. 与占用单位沟通,了解占用性质和补偿政策 3. 如果对方拒不补偿,可以考虑通过法律途径维权 每个案件情况不同,如果您能提供更具体的细节(如占用时间、面积、用途等),我可以给出更有针对性的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