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充李琦—高级律师 回复:根据天津市的户籍管理规定和实践操作来看,签完死亡注销通知单后未在规定期限内办理,公安机关不会直接强制注销户口。但需要注意以下几点:1. 按照《户口登记条例》和天津实施细则,死亡注销应当由家属在30日内主动办理。逾期未办的,派出所通常会通过电话或上门方式进行催办。2. 如果长期未办理(超过6个月),公安机关可能会在人口信息系统中将户口标注为待注销状态,这可能会影响家属办理遗产继承、保险理赔等事务。3. 极端情况下(如超过1年且联系不到家属),公安机关可依职权注销,但这种情况非常少见。建议您尽快携带死亡证明、户口本、经办人身份证到原户籍地派出所办理。如果因特殊原因需要延期,可以主动联系派出所说明情况。保留好死亡医学证明等原始材料,以备后续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