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充李琦—高级律师 回复: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规定,工伤认定申请时效为事故发生后1年内。如果确实超过了这个期限,确实会比较被动,但也不是完全没有补救办法。我建议可以从这几个方面着手:首先,要确认超期的具体原因。如果是因不可抗力或正当理由(比如住院治疗、疫情隔离等)导致的超期,可以尝试向社保部门说明情况申请补办。其次,即使无法补办工伤认定,仍可以通过人身损害赔偿的途径主张权利,只是要走民事诉讼程序。实际操作中,建议尽快收集以下证据:医疗记录、工资流水、证人证言等能证明劳动关系和受伤事实的材料。同时注意,人身损害赔偿的诉讼时效是3年,这个时间要从治疗终结或伤残鉴定之日起算。建议先带着现有材料到当地劳动部门咨询,看是否有特殊处理的可能性。如果确实无法走工伤程序,就要抓紧准备民事诉讼的材料了。需要的话可以进一步沟通具体案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