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充李琦—高级律师 回复:关于合同付款期限的问题,我结合实务经验为您分析如下:首先,法律对付款期限没有统一强制性规定,主要尊重双方约定。根据《民法典》第510条,合同履行期限由当事人协商确定。也就是说,只要双方在合同中明确约定了付款时间,原则上就应当按约定执行。实务中需要注意几个关键点: 1. 如果合同只写了货到付款这类模糊表述,可能会被认定为履行期限不明确,这时债权人可以随时要求履行,但应当给对方必要准备时间(民法典第511条第四款)。2. 分期付款的情况要特别注意,如果买方未支付到期价款的金额达到全部价款的五分之一,卖方可以要求一次性付清剩余款项(民法典第634条)。建议您可以: - 检查合同中是否明确约定了具体付款日期或付款条件 - 如果对方逾期付款,注意保留催款证据(如书面函件、聊天记录等) - 必要时可以在合同中约定逾期付款的违约金标准具体到您的合同情况,还需要结合条款细节来分析。需要的话可以把合同相关条款发来看看,帮您进一步把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