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充李琦—高级律师 回复:您的问题涉及到刑事诉讼中的执行时效问题。根据实务经验,我来为您分析一下:刑事案件中,刑期计算是从判决生效后开始计算的,而不是从结案时开始。这里有几个关键点需要注意:1. 判决生效时间通常是一审判决送达后10日内(上诉期满未上诉),或者二审判决作出之日。2. 如果被告人在判决前已被羁押,羁押期间是可以折抵刑期的。比如判决前被拘留了3个月,这3个月会从总刑期中扣除。3. 结案(比如二审终结)只是意味着诉讼程序结束,但刑期计算要以判决生效时间为准。建议您可以先确认判决生效的具体日期,以及是否存在先行羁押的情况。如果对刑期计算有疑问,可以要求执行机关出具详细的刑期计算说明。必要时也可以考虑通过律师申请执行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