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充李琦—高级律师 回复:关于公司未缴纳社保的问题,我理解您的心情。根据《社会保险法》规定,用人单位必须为员工缴纳社保,这是法定义务。针对您的情况,建议可以这样处理:首先,您需要收集相关证据,比如劳动合同、工资流水、考勤记录等,证明您与公司存在劳动关系。这些是维权的关键材料。其次,建议先尝试与公司协商补缴。可以书面提出补缴要求,明确补缴的具体时间段和金额。很多情况下,通过协商就能解决问题。如果协商不成,您可以向当地社保经办机构投诉,要求社保部门责令公司补缴。社保部门有权对公司进行稽核,并强制要求补缴欠费。关于补偿问题,除了补缴社保外,如果因为公司未缴社保导致您无法享受社保待遇(比如医疗费无法报销),您可以主张相应的损失赔偿。建议您尽快处理这个问题,因为社保补缴是有时效限制的。可以先从收集证据开始,然后视情况选择协商或投诉的方式解决。
南充李琦—高级律师 回复:您好!关于借贷是否构成诈骗的问题,需要结合具体情况来分析。简单来说,如果借款人在借款时就有非法占有的目的,比如虚构借款用途、提供虚假担保、隐瞒无力偿还的事实等,并且通过这些手段让对方陷入错误认识而借款,这就可能构成诈骗罪。实践中常见的几种可能构成诈骗的情形包括: 1. 借款时提供虚假身份或虚假财产证明 2. 编造根本不存在的借款用途(如谎称用于投资但实际用于赌博) 3. 借款时已经负债累累,明显无力偿还却隐瞒这一事实 4. 借款后立即转移财产或逃匿建议您先收集相关证据,比如借款时的聊天记录、借条、转账凭证等。如果金额较大(一般3万元以上),可以考虑向公安机关报案。不过要注意区分民事借贷纠纷和刑事诈骗的界限,建议先找专业律师详细咨询案情。您能具体说说借款时的具体情况吗?比如对方是怎么说的,有没有提供什么证明材料?这样我可以帮您更准确地分析。
南充李琦—高级律师 回复:这种情况确实比较常见,我来帮您分析一下原因。首先,被采取执行保全措施(执保)但未被起诉执行,通常有以下几种可能:1. 原告方在诉讼前申请了财产保全,但后续可能因为调解、和解或其他原因没有正式起诉。根据民诉法规定,申请人必须在保全后30日内提起诉讼,否则保全措施应当解除。2. 案件可能还在诉讼程序中,尚未进入执行阶段。从起诉到判决生效需要一定时间,特别是跨省案件流程会更长。3. 也有可能是申请人故意通过保全措施给您施压,迫使您主动协商解决。建议您: 1. 先联系作出保全裁定的法院,查询案件具体情况; 2. 如果超过30日未起诉,可以书面申请解除保全; 3. 同时做好应诉准备,梳理相关证据材料。这类情况不必过于紧张,但需要主动跟进处理。如果需要进一步协助,可以随时联系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