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充李琦—高级律师 回复:关于共有纠纷的诉讼时效问题,我结合实务经验为您分析如下:根据《民法典》第188条规定,普通诉讼时效为3年,自权利人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受损害之日起计算。但共有纠纷比较特殊,需要区分具体情况:1. 如果是共有物分割请求权,属于物权请求权,理论上不受诉讼时效限制。但实务中法院一般会参照3年时效处理。2. 如果是共有收益分配、损害赔偿等债权性请求,则明确适用3年时效。建议您: 1. 尽快收集共有关系的证明材料(如房产证、出资凭证等) 2. 如果涉及多年未分配的收益,要注意3年时效可能已经起算 3. 可以通过发函催讨等方式中断时效具体到您的案件,还需要了解纠纷的具体性质才能准确判断。建议携带相关材料当面咨询,我们可以帮您制定更有针对性的维权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