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充李琦—高级律师 回复:根据您描述的情况,如果卖方在合同中明确承诺包含人防车位但实际无法提供,这属于合同违约行为。分析如下:1. 人防车位的权属问题比较复杂,通常开发商或物业只有使用权,不能办理产权。卖方承诺包含车位却无法兑现,可能构成虚假陈述或根本违约。2. 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一方违约导致合同目的无法实现,另一方有权解除合同。您购买房屋时显然是基于包含车位的条件作出的决定,卖方违约已影响合同根本目的。3. 建议您先收集证据:包括合同条款、与卖方的沟通记录、小区车位实际情况证明等。然后可以书面发函要求卖方限期履约或协商解约。4. 如果协商不成,您可以选择起诉要求解除合同、返还定金并索赔损失。不过具体还要看合同中对违约责任如何约定。需要提醒的是,这类纠纷的解决既要看合同具体约定,也要看当地对人防车位的管理规定。建议携带完整材料当面咨询,以便制定更精准的维权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