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充李琦—高级律师 回复:从法律角度分析,建设单位收回地下车位代理权的合法性需要结合具体情况判断:首先需要看前期物业合同中对车位管理权的具体约定。如果合同明确约定了代理期限且已到期,建设单位作为产权方收回管理权是符合《民法典》相关规定的。这属于合同到期后正常的权利义务终止。但需要注意几个关键点:1.建设单位是否确实拥有车位产权(查看产权证明);2.合同是否确实到期(核对合同期限条款);3.收回程序是否合法(需提前通知物业)。建议您可以先做三件事:1.要求建设单位出示车位产权证明;2.查阅前期物业合同关于车位管理的具体条款;3.查看建设单位是否履行了提前告知义务。如果这些条件都满足,收回行为是合法的。如果对收回程序有异议,可以先与建设单位协商,必要时可向当地住建部门咨询或通过法律途径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