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充李琦—高级律师 回复:您遇到的情况需要从劳动法和公司管理权两个角度来分析:首先,公司对员工进行处罚和调岗必须符合法律规定。根据《劳动合同法》第39条,公司只有在员工严重失职给单位造成重大损害时才能单方解除合同。但您的情况属于经济处罚和调岗,需要注意:1. 处罚程序问题:公司在没有调查取证的情况下直接处罚,程序上存在瑕疵。按规定,这类质量事故应当先成立调查组,明确责任归属后再处理。2. 罚款金额问题:每月罚款不得超过当月工资的20%,且剩余部分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您要注意1000元罚款是否符合这个比例。3. 调岗的合理性:如果新岗位与您原岗位的技术含量、工作性质差异过大(如从技术岗调到纯体力岗),可能涉嫌变相惩罚。除非公司能证明您确实不适合原岗位。建议您: 1. 要求公司出具书面的事故调查报告和责任认定文件 2. 查阅公司规章制度中关于质量事故的具体处罚条款 3. 如果认为处理不公,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目前可以先与公司人力资源部门沟通,要求说明处罚依据。如果协商不成,注意保存工资条、处罚通知等证据,以备维权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