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尤祯宁律师 回复:可以处理,马上联系我,137-2877-0075刘。你好,可以直接打电,话给我或加,我微,信沟通咨询!137-2877-0075刘斌,(微同号)
邓凯文律师 回复:通常来讲,同居期间的共同花销无需归还。但若一方为另一方进行了特定消费支出,像给对方买贵重礼物等,且此支出明显超出同居生活正常范畴,就得依据具体情形来判定是否应归还
魏森律师 回复:你好,你这边具体是什么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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