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充李琦—高级律师 回复:您好,您反映的情况涉及赡养义务和养老金管理问题。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子女对父母都有赡养义务,您嫂子以谁的母亲谁照顾为由拒绝履行赡养义务是不符合法律规定的。建议您可以采取以下步骤: 1. 先与哥嫂协商,明确母亲养老金的使用应当主要用于母亲的赡养费用。可以要求他们定期公开养老金使用明细。 2. 如果协商不成,可以向当地居委会或村委会申请调解。 3. 调解不成时,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哥嫂履行赡养义务,或者要求将母亲养老金交由实际照顾者管理使用。关于您的身体状况,建议先去医院开具相关诊断证明。如果确实无法继续照顾,可以联系当地民政部门或老龄办,咨询是否有临时托养或居家养老服务。建议您尽快收集母亲养老金领取记录、医疗费用单据等证据,以备后续维权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