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充李琦—高级律师 回复:您好,我理解您作为家长的担忧和心疼。关于孩子在幼儿园受伤的情况,我们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来分析处理:首先,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幼儿园对在园幼儿负有教育、管理职责。如果幼儿园在管理上存在疏忽导致孩子受伤,园方需要承担相应责任。您需要了解清楚孩子受伤的具体经过,比如是否因为场地设施不安全、老师看护不到位等原因造成的。其次,建议您立即做好以下工作:1)保存好医疗票据、诊断证明等就医材料;2)向园方要求调取监控录像(如有);3)让园方出具书面的事故说明。这些都将作为后续维权的重要证据。如果伤情较重,可以考虑做伤残鉴定。目前额头缝四针的情况,建议先观察恢复情况,同时与园方保持沟通。可以先尝试与园方协商医疗费、营养费等合理赔偿。需要提醒的是,这类纠纷的诉讼时效为3年,但建议尽早处理。如果协商不成,可以考虑向教育主管部门投诉或通过法律途径解决。您还有其他具体问题需要咨询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