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充李琦—高级律师 回复:关于交通事故赔偿问题,我结合实务经验给您分析一下:首先需要明确事故责任划分。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6条,一般由交警出具的事故认定书确定责任比例。建议您先取得这份认定书,这是后续索赔的基础证据。赔偿范围主要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等实际损失。如果构成伤残,还可以主张残疾赔偿金和精神抚慰金。具体金额需要结合伤情鉴定、收入证明等材料计算。实际操作中要注意三点:1)及时报警并保留现场证据;2)保存所有医疗票据和费用清单;3)如果对方不配合赔偿,可以在1年内向法院起诉。建议您先整理好现有的医疗记录和费用凭证,我们可以根据这些材料帮您估算合理赔偿金额。如果对方保险公司推诿,我们可以发律师函督促,必要时通过诉讼解决。
南充李琦—高级律师 回复:诉前调解确实可以终止。根据《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调解需要遵循自愿原则,当事人有权决定是否继续调解程序。关于如何申请终止,我建议您可以这样做: 1. 直接向负责调解的法院或调解组织提交书面申请,说明终止调解的理由(比如双方分歧过大、调解已无实际意义等)。 2. 如果调解是由法院组织的,也可以口头向承办法官提出,但最好事后补交书面材料。 3. 调解终止后,案件会自动转入诉讼程序,您不需要另外起诉。需要注意的是: - 终止调解不会影响您的诉讼权利 - 调解期间的材料不会作为后续诉讼证据 - 建议在终止前评估一下,如果还有协商空间,不妨再尝试一次调解如果您已经决定终止,建议尽快办理手续,以便案件能早日进入诉讼程序。需要帮助准备书面申请的话,可以随时联系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