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充李琦—高级律师 回复:劳动合同期满后不想续签是很常见的情况,处理起来也比较简单。根据《劳动合同法》第44条规定,劳动合同期满即终止,这是正常的劳动关系结束方式。实际操作中建议注意几点: 1. 提前30天书面通知公司不续签的意愿,这样既符合职业操守,也能避免纠纷。虽然法律没有强制要求员工必须提前通知,但这样做比较稳妥。 2. 做好工作交接,这是基本的职业素养,也能避免日后产生争议。 3. 要求公司出具离职证明,这是你的合法权益。 4. 记得结清工资、经济补偿金等。如果公司没有降低续签条件而你主动不续签,一般没有经济补偿;但如果公司降低了原劳动合同条件导致你不续签,可以要求经济补偿。建议先和公司人事部门沟通,以书面形式确认不续签的决定。如果遇到公司刁难或克扣应得待遇,可以保留相关证据,必要时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