封云凯律师 回复:车祸死亡赔偿金并非单纯指某一项赔偿,而是一系列赔偿项目的统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等相关规定,主要包括以下项目: 因就医治疗支出的费用 如果受害人在遭受车祸后没有当场死亡,而是经过一段时间的治疗后死亡,就会产生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 医疗费 :是指受害人接受医学上的检查、治疗和康复所必需的费用,包括挂号费、检验费、医药费、治疗费、住院费及其他必要的医疗费用。 误工费 :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护理费 :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 交通费 :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交通费应当以正式票据为凭,有关凭据应当与就医地点、时间、人数、次数相符合。 住宿费 :受害人确有必要到外地治疗,因客观原因不能住院,受害人本人及其陪护人员实际发生的住宿费,合理部分应予赔偿。 住院伙食补助费 :可以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予以确定。 必要的营养费 :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 因死亡产生的赔偿项目 丧葬费 :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 死亡赔偿金 :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被扶养人生活费 :计入残疾赔偿金或者死亡赔偿金。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标准计算。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十八周岁;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二十年。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精神损害抚慰金 受害人或者死者近亲属遭受精神损害,赔偿权利人向人民法院请求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的,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予以确定。精神损害抚慰金的具体数额,要根据侵权人的过错程度、侵害手段、场合、行为方式等具体情节、侵权行为所造成的后果、侵权人的获利情况、侵权人承担责任的经济能力以及受诉法院所在地平均生活水平等因素综合确定。
南充李琦—高级律师 回复:您的情况涉及工龄认定问题,确实需要重视。根据现行政策,工龄认定主要依据档案材料,工资表是重要凭证但不是唯一依据。建议您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首先,可以尝试寻找其他能证明您工作经历的替代材料,比如:1)原单位的工作证、劳动合同;2)社保缴费记录;3)同事的书面证明;4)当时发放工资的银行流水等。这些都可以作为辅助证据。其次,建议您到当地档案馆查询原单位的档案资料,很多国有企业虽然改制,但历史档案通常都有保存。如果能找到组织调动、人事任免等文件,也能证明工作关系。法律依据方面,《社会保险法》明确规定缴费年限累计计算,只要能够证明存在事实劳动关系,就应当认定工龄。如果就业局坚持不认,您可以向上一级人社部门申请复核,必要时还可以提起行政复议。建议您尽快收集整理相关证据,同时与原单位留守人员或主管部门联系。如果确实找不到原始材料,可以考虑通过劳动仲裁确认劳动关系。时间上要抓紧,最好在退休前3个月完成认定程序。需要的话,我可以帮您起草一份详细的证据清单和申请文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