封云凯律师 回复:案子到了法院后,在特定情况下是会退回公安的。以下为你详细介绍案子被退回公安重新调查的相关情况: 退回补充侦查的法律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规定,在审判阶段,人民法院对提起公诉的案件进行审查后,对于需要补充侦查的,可以退回人民检察院补充侦查,而检察院可以将案件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 具体退回情形 证据不足 - 当法院在审理过程中发现指控犯罪的证据存在问题,如主要证据之间存在矛盾,无法形成完整的证据链条,不能排除合理怀疑地证明被告人有罪时,可能会建议检察院补充侦查,检察院则可能退回公安重新调查。 - 例如,在一个盗窃案件中,证人证言描述的盗窃时间与监控录像显示的时间存在较大差异,且没有其他证据能够确定准确的作案时间,法院就可能认为证据不足,要求补充侦查。 事实不清 - 如果案件中的一些关键事实没有查清,影响到对被告人的定罪量刑,法院也会要求补充侦查。 - 比如在故意伤害案件中,对于伤害行为与被害人重伤结果之间的因果关系存在疑问,到底是被告人的行为直接导致重伤,还是存在其他介入因素导致结果加重不明确,这种情况下就需要重新调查以明确事实。 遗漏罪行或犯罪嫌疑人 - 若法院在审理过程中发现被告人可能还有其他未被指控的罪行,或者还有其他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犯罪嫌疑人未被起诉,会建议检察院补充侦查。 - 例如在办理一起诈骗案件时,发现被告人除了已被指控的诈骗行为外,还可能参与了其他诈骗活动,或者有同案犯未被追究责任,案件就可能被退回重新调查。 退回补充侦查的程序和限制 - 法院不会直接将案件退回公安机关,而是建议检察院补充侦查,检察院审查后认为需要补充侦查的,会将案件退回公安机关。 - 补充侦查以二次为限,每次补充侦查的期限为一个月。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法院后,人民法院重新计算审理期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