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充李琦—高级律师 回复:根据我国法律规定,这种情况确实可能构成重婚罪。我来为您具体分析:首先,虽然您与前伴侣未办理结婚登记,但如果存在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事实,且周围群众也认为你们是夫妻关系,这在法律上可能被认定为事实婚姻。特别是在1994年2月1日前形成的事实婚姻,法律是予以承认的。其次,您之后又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这就可能符合重婚罪的构成要件。根据刑法第258条,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都构成重婚罪。这里的结婚包括法律婚姻和事实婚姻。具体到您的情况,需要考察几个关键点:1.与前伴侣是否长期稳定共同生活;2.是否对外以夫妻相称;3.是否有共同财产、生育子女等婚姻实质内容;4.与后一伴侣的关系是否也达到事实婚姻程度。建议您尽快整理相关证据材料,包括共同生活的证明、邻居证言等。如果确实存在重婚风险,建议通过协商或法律途径妥善处理现有关系。必要时可以寻求专业律师帮助,对具体情况作进一步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