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法的借条有合法事实法律关系的,属于合法的行为,受法律的保护。属于虚假的借条的,不受法律的保护。退休法官袁长伦律师为你解答。具体事宜,有不清楚的可以当面咨询或者电话沟通,记得为我点赞,加油。
2020-01-18 13:24:47 回复
你好,双方在自愿行为下签订的借条是具有法律效益的。打字说不清楚,具体来电详细些。为了对更好地帮助你,需要看下你的材料,有理帮你打赢官司 无理助你减少损失.
2020-01-18 09:21:11 回复专业解答假如你借给别人钱,但是对方没按时还清,那么你就得抓紧时间在三年内去法院告他。其实就是说,你从知道自己权益受损的那一刻开始算起到最后提起诉讼为止,这个时间不能超过三年。要是过了这段时间再想打官司,那可就不被支持,除非是从你的利益受损那天到现在已经超过了二十年。但也不是完全没有例外,如果你真的有非常特别的理由,也可以试着找法院帮忙看能不能稍微延长一下诉讼时效。
专业解答依照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之规定,当事人之间可以自由约定违约金,然而若违约金的具体数额与实际损失相吻合甚至低于实际损失,则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将不会对其进行调整;反之,若违约金的数额远超过实际损失,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将会依据相关请求酌情予以适度降低。因此,欠条中所涉及的违约金是否受到法律保护,关键在于违约金的数额是否合理,亦即是否与实际损失相符合。
专业解答这个嘛,你得记住,证据可是分为好多类型的。比如,当事人说的那些话,还有就是像书信,物件儿,电影录像什么的,电子邮件呐,证人说的话,专家的鉴定结果,还有就是现场考察的记录之类的,都算是证据。但是,想用这些东西来定案子,那就得保证它们都是真实可信的才行。所以,如果你是当事人,你得赶紧把你的主张给拿出来,然后拿出证据来证明它。
专业解答咱们平时打个借条或者欠条之类的,是可以商量好要给对方多少违约金的,但是这个违约金得跟你自己实际上能承受的损失对等才行。比如说你明明只欠了人家100块钱,却在欠条上写了要付200块的违约金,那这种情况下,别人要是找上门来问你要,你可能就要多掏钱。如果是说你写的那个违约金低于人家损失的话,那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就有权利帮你把违约金往上加。当然,如果你写的违约金太高了,他们也会考虑到实际情况给你降下来的。
专业解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五条以及第一百五十七条之明确规定,若某项借款合同被裁定为无效,则此份合同自签署之日起即失去法律的强制性效力。换言之,这表示合同的各方必须依法返还因合同而获得的任何财物,无法实现返还或没有必要返还时,应按照法定的程序对其进行折算并给予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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