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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方都是独生子女结婚以后买房是农村户口,我们是不是不再享受宅基地的继承权?

ask****231 江苏-徐州 房屋买卖咨询 2019.12.17 22:15:08 328人阅读

双方都是独生子女结婚以后买房农村户口,我们是不是不再享受宅基地继承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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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房和宅基地继承权没有关系,宅基地所有权归村集体,不能继承,你能继承的是宅基地上的父母的房屋,继承了房屋之后,宅基地使用权归你们使用

2019-12-17 22:21:07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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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一对夫妻依法生育一个子女后不再生育;
   2、再婚夫妻双方再婚前依法累计只生育(包括收养)一个子女,再婚后符合生育 第二个子女条件但不再生育的;
   3、夫妻生育的 第一个子女死亡后,又生育了一个子女,不再生育的;
   4、夫妻依法生育了两个子女,其中一个子女死亡,现只有一个子女,书面表示不再生育的;
   5、夫妻依法收养一个子女后,书面表示不再生育的。
再婚夫妻,双方各有一个子女,原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生育子女已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再婚后未再生育或收养子女的,可以继续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待遇。

不能。“失独”家庭指独产娃儿丧命,其爸妈不再生育、不能再生育和不愿意收养娃儿的家庭。根据《关于进一步做好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扶助工作的通知》的限定二、扶助爱人
(一)1933年1月1日以后出世;
(二)女方年满49岁;
(三)只生育一个娃儿或合法收养一个娃儿;
(四)现无存活娃儿或独产娃儿被依法判定为残疾(伤病残达到三级以上)。因丧偶或离婚的未婚家庭,男方或女方需年满49岁。
三、扶助准则独产娃儿丧命后未再生育或收养娃儿的夫妻,由政府予以每人每月800元的扶助金,直至身亡为止;独产娃儿伤、病残后未再生育或收养娃儿的夫妻,由政府予以每人每月500元的扶助金,直至身亡或娃儿康复为止。参考资料:广东省江门市址山政府信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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