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借贷,第一次开庭后法官让双方回去补充证据,让原告计算利息,原告做了一张表交给法官,但跟法官明确表示不给被告,也未列在证据清单里,原告能不能要回表格?
法官是审问原告和被告过程:
1、依次为当事人陈述;证人作证;书证、物证、视听资料和电子数据的出示;鉴定结论的宣读;勘验笔录的宣读。
2、期间当事人可以提出新证据,经许可向证人、鉴定人和检验人进行提问并要求重新鉴定或是检验。
3、法庭辩论;法庭辩论依顺序进行。依次为原告方发言;被告方发言和答辩;
第三方发言或答辩;各方相互辩论。
4、审判长征询各方最后意见。开庭期间可因法定事由而使案件延期审理。
收集证据积极应诉。
法院会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进行公正审判的。
债务人如果有证据证明是在自己非自愿或被欺骗的情况下写下的借条和收条,可以要求法院判决借条和收条无效或予以撤销。
《民事诉讼法》
第七条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必须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
第六十三条证据包括:
(一)当事人的陈述;
(二)书证;
(三)物证;
(四)视听资料;
(五)电子数据;
(六)证人证言;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
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第六十四条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
《合同法》
第四条 当事人依法享有自愿定立合同的权利,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
第五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
(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定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第五十四条 下列合同,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一)因重大误解订立的;
(二)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
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当事人请求变更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不得撤销
收集证据积极应诉。
法院会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进行公正审判的。
债务人如果有证据证明是在自己非自愿或被欺骗的情况下写下的借条和收条,可以要求法院判决借条和收条无效或予以撤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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